宁远县是一个以农业为主,工业和林业渔业共同发展的县。宁远县现已完成生产总值245650万元,其中第一产业完成增加值92521万元,同比增长7.4%,第二产业增加值58152万元,同比增长19.8%,第三产业增加值94977万元,同比增长9.7%。三次产业的结构比为38:23:39,第三产业的比重首次超过农业,产业结构逐渐优化。宁远县土地总面积2498平方公里,2001年末实有耕地面积49.32万亩,其中稻田38.01万亩,旱土11.21万亩。2001年,全县农作物总播面97.68万亩,其中粮食作物播面68.4万亩,总产24.6813万吨;经济作物播面7.755万亩。全县农业总产值128761万元,其中:农业产值60724万元;林业产值3902万元;牧业产值56431万元;渔业产值7704万元。全县农业管理机构有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、县农业局、县林业局、县水利局、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、县畜牧水产局等。
宁远保密协议
1.保密范围:
财务信息:包括收款、存款、付款、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,以及各项销售费用、利润数据、种类凭证、各项报表等。
客户资料:包括客户名单、产品信息、采购资料等。
经营信息:包括公司的方针、策略、发展方向、技术秘密、研究开发记录、技术报告、技术文档等。
合同信息:包括合同及分包商合同、协议等。
2.保密义务:
双方同意,在委托期间以及委托结束后,未经对方书面同意,不得公开发表或向其他人泄露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。
不得为其他目的使用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。
不得复印、转移含有商业秘密的资料。
3.保密期限:
保密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,并可能设定具体的保密期限。
在某些情况下,即使委托关系结束,保密义务也可能继续存在。
4.保密费用:
在委托期间,委托方可能需要向受托方支付保密费用,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应在协议中明确。
5.违约责任:
如果一方违反保密协议,需要承担违约责任,包括赔偿损失等。
6.其他条款:
保密协议还可能包含其他条款,如争议解决方式、法律适用等。